为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行为,切实保障母婴群体权益,5月28日,伊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成立检查组,按制定方案对我区妇4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重点检查了市一院和中心医院两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母婴技术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医疗文书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落实“两非”规定的情况。检查发现,市一院和林业中心医院均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均能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均能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均能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均能建立孕产妇死亡、 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均能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均能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我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