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报告由区财政局办公室综合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018年工作思路共4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8-3603560;邮箱:ycqczjwyx@163.com)。
一、概述
2017年,伊春区财政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再分解、再部署,突出加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二)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分工,成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政务信息公开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牵头推进落实的长效机制。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类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公开信息的审核等工作,各部门、科室相互配合,紧密衔接,按照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更新维护,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通过信息平台及时了解财政政策和财政动态,提高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全区经济大局的能力。
(二)目标明确,落实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始终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坚持依法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政府财政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在创新与实践中打造“阳光财政”。
(三)突出重点,内容详实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公开办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围绕相关政策和决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机关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区财政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应予公开的部门文件。公开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图,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公开。及时公开财政日常工作动态作息。按要求公开政务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四)加强网站建设,助力政务公开工作
为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关电子屏幕以及财政信息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7年,我局通过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24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条,财政信息报送48条。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没有接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为方便公众,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2018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升财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伊春振兴发展作出贡献。我们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财政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