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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来源: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伊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伊春市·伊春区” http://www.love9wine.com/中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伊春区卫生计生局,联系电话0458-360251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区卫计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督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落实。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制定了2017年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表,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并多次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方法、举措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落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公开咨询等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及时的获取信息,我委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三是设立信息公开图板;四是公开咨询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五是用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申请,无处理情况;无咨询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成效,但与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与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服务质量效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开拓创新精神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本着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政府信息都要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有效的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过程的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有针对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四是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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