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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伊春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伊春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现将伊春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伊春区政务公开领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www.365878.com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春区政务公开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路86号,邮编:153000,电话:0458—3608992;电子邮箱:ycqzwgk@163.com)联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明确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伊春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定并下发了《伊春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2017年伊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汇总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3条,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66条,市政府网站公开303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37条,公开解读政策信息1339条,公开服务信息1468条。公开信息量较上一年度同比上升14%,取得了一定成效。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组织机构、政府采购、通知公告、政府文件、政务信息、重大项目、规划计划、监督检查、执法结果、城乡建设、人事信息、社会公益、政策法规、统计数据、行政收费、捐赠救助、利民实事、房屋拆迁及征用、预决算公开、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等信息。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平台、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电视、宣传栏等。

 

公开渠道、方式

区政府

网站

市政府

网站

政务微信公众号

公开解读政策信息

公开服务信息

数量

1366

303

37

1339

1468

百分比

30.27%

6.71%

0.82%

29.67%

32.5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被提起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区长专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区长专线办受理群众来电3544件,受理市长专线电话6614件,反馈率100%,办结率100%,主要涵盖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文教卫生、社区建设、民政、政法和农业等方面问题。区长专线是反映群众诉求的有效载体,通过政策解读、协调办理、重点督办等方式,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广受群众赞誉。

承办人大代表议案24件,2017年,共解决各项建议19件,占建议总数的79.1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件,占建议总数的8.33%;因客观条件制约或管理权限所限,暂时无法解决或留作以后决策参考已作解释说明的3件,占建议总数的12.5%。

      

 

 

 

 

 

 

 

 

承办政协代表提案共计51件2017年,已办结提案34件,占提案总数的66.67%;由于办理时间长、跨度大,但已列入发展规划需逐步加以解决的提案7件,占提案总数13.73%;因受我区管理权限限制,需对上报批,暂时无法解决,已做解释说明的提案10件,占提案总数的19.60%。51件提案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从反馈意见看,代表们对承办工作和办理结果比较满意。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区没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费用。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情况

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7〕27号)文件要求,我区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制定并下发了《伊春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涉及的公开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八、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表现在公开的内容有些还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开内容不能短时间及时更新。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九、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做到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从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培训,提高水平。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充分挖掘可供公开的信息资源,丰富信息公开的类别,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三是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区政务公开办将采取网上检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记载,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2018年,我区将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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