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十六届伊春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要求,区委决定成立2个巡察组,从2018年4月8日至5月8日,对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旭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区管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重点受理以下四个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伊春区疾控中心、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伊春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接访地址:伊春区疾控中心二楼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接访时间:工作日8:00至11:00,14:00至16:00
举报电话:17845088696
电子邮箱:ycqwxczjbyx@163.com
寄信地址:伊春区朝阳街12号区疾控中心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伊春区卫生局、伊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伊春区旭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伊春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接访地址:伊春区检察院附属楼二楼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接访时间:工作日8:00至11:00,14:00至16:00
举报电话:17845088697
电子邮箱:ycqdsxcz@126.com
寄信地址:伊春区林都大街区检察院附属楼二楼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特此公告。
中共伊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