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及黑龙江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黑安监发〔2014〕1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换证申请,伊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邀请危化专家张建军进行评审并审核通过,我区5家加油站企业达到了三级安全标准化标准,这5家加油站分别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销售分公司林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销售分公司北山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销售分公司西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销售分公司顺达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销售分公司黎明加油站,现予以换证。
特此公告。
伊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