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黑龙江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黑卫发2017(49号)和《伊春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17版)》(伊卫发(40)号)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通报如下:1、
一、监测点
1.出厂水2个:伊春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伊春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
2.末梢水4个:伊春市一中、伊春区二中、伊春区丰林小学、伊春职业学院
3.二次供水3个:北山加压站小区、亲水加压站小区、新区加压站
二、监测结果
经伊春市疾控中心检验,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各项检测指标全部均都符合GB/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和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
伊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