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监管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三个认真落实”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创新,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及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能力。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深入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内设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强化应急管理和处置职能。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提高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和指挥效能”。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理顺职能、上下协调和运转高效的要求,督促县(市)、区(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
(二)强化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各地要将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实行一体化执法。同时,各地也要制定应急管理执法专项检查计划,明确执法范围、内容、方式和依据,形成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培训教育、应急处置。对已列入市局专项执法计划的企业,将逐个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三)继续开展应急预警工作。切实加强预防工作,高度重视气象预测分析,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分析研判雨雪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预案准备,确保及时有效救援,做好应急处置。
(四)加强实战化训练,提高队伍的救援能力。2018年依托市消防支队和西林钢铁集团建立我市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美溪矿山救护队要做好队伍训练计划,抓好业务学习、技术培训、救援实战训练、救援装备的使用和管理、体能技能训练强化日常考核。2018年市局组织美溪矿山救护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设备应用培训和实训1次以上。
(五)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发挥预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继续开展企业风险评估的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应急预案培训工作。指导各地安监局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系统企业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及抽查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开展1次由市政府组织的政企联动演练。各地政府要组织政企联动应急预案演练1次以上,应急响应演练1次以上。
(七)强化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按照《黑龙江省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督促落实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责任。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并做好备案工作。
(八)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理念,利用“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救助逃生知识、应急救援先进事迹。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及应急管理执法等宣传培训。各地要组织对部门应急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人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全覆盖。
二、推进应急平台管理与应用工作
(九)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组织市局业务科室、各基层安监局和企业系统管理人员全年培训1次以上,巩固和提高系统使用率。进一步完善系统,督促企业将新修订的预案、救援队伍、物资录入系统,实现救援物资共享。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管理工作。利用我局自主开发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在与各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线路已铺设完成,功能是信息接报),录入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专家等信息内容,确保平台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作用。
(十一)开展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督促各地安装远程监控系统软件,对已连通的9户企业实施重特大事故监控,实现市县两级安监局实时监控。
三、继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继续贯彻落实《伊春市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依据《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方法》,开展10人以上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评估,辨识风险点,编制风险点清单、隐患排查清单,绘制四色分布图等工作。
(十三)突出专项整治工程。重点开展“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电器线路和易燃有毒材料更新改造,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矿山水害治理,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和动火、爆破作业管理专项治理,建筑施工脚手架、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水上交通,粉尘和液氨治理等专项治理工程,将专项治理工程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中之重,年底前所属企业要达到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标准要求。
(十四)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制定标准规范。督促工信、住建、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要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建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五)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督促各地要在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统计表》;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地要及时收集、报送本地区工作的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和有效作法等工作信息,市局将适时总结、转发或推广。
(十六)提高培训质量。各地要组织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工作要达到全覆盖,推进专项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局将抽查各地的专项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