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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策解读)城市管理执法将实现全程可追溯
发布时间:2018-05-28 来源:

  

日前,省住建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将用三年(自2018年至2020年)时间,努力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今后,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将使用2部以上设备全程记录,协管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方案》提出,今后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将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线执法人员将使用、维护、管理执法记录设备,每次执法行动中应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并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制定协管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人员辅助执法行为。对违反纪律发生执法责任事故的,经查实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已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留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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