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重要指示。2017年6月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黑政规〔2017〕19号),对新时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行了新要求、新部署。
二、目的意义
《伊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订出台的目的是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运行以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和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的信用信息归集交换体系,全面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核查、信用报告应用制度,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提升信用服务机构公信力和竞争力,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提高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在《实施意见》中,“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是主要原则,对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打造“诚信伊春”信用格局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从新时代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出发,提出了9方面51小项具体工作任务。第一方面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包含4项工作内容,主要是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突出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第二方面为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包含12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推进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安全生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会展和广告、中介服务12个行业领域信用建设。第三方面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包含10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推进医药卫生、教育和科研、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社会福利、环境保护、旅游、知识产权、互联网应用和服务9个行业领域以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第四方面为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包含5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推进法院、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以及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第五方面为推进社会主体信用建设,包含4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推进自然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第六方面为推进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包含5项工作内容,主要是建设全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第七方面为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包含3项工作内容,主要是加强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第八方面为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包含4项工作内容,主要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发展信用服务业,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第九方面为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包含4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普及诚信教育,弘扬诚信文化,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培养信用专业人才。